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根据《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及中央、省、市有关会议的部署要求,结合韩城市实际,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,人人喊打的氛围。

广大家长若发现以下存在侵害学生安全、校内外有欺凌行为发生及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。请马上举报!!!
1.学生来校、回家路途中,受到他人威胁、利诱、恐吓,人身财产受到侵害;
2.教唆、胁迫在校学生参加违法犯罪组织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参加各类非法宗教、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;
3.非法容留、雇佣学生在网吧上网、打工、练级、练装备,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。
4.插手学校学生之间矛盾纠纷,用非法手段解决学生之间矛盾的社会人员;
5.收取学生“保护费”,充当学生校外“保护伞”对学生本人构成威胁,对其他学生造成身心影响;
6.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;
7.制造、散布不利团结,故意损害党中央形象的言论;
8.有以大欺小,以强凌弱,故意找茬挑事,威胁、恐吓。
9.侵占学校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;
10.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、阻塞交通、损坏学校财物、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;
11.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,敲诈勒索,威胁师生安全的寻衅滋事、危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“校霸”“地痞”等黑恶势力;
12.距离中小学幼儿园20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、电子游戏厅、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;
13.校门口周边乱摆、乱放、乱停、乱卖、乱搭、乱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乱点;
14.校园及周边书店、音像制品店销售带有色情、暴力、邪
教等内容的违禁书籍和音像制品;
15.校园及周边刑释人员、社区矫正人员、吸毒人员、生活失意对社会不满人员、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等特殊群体。
龙门镇中学
2019年3月8日
